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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餐变更免费邮箱被收费 北京一男子告移动乱收费

发布时间:2018-11-10 发布者:admin 浏览次数: 来源:网络转载

法制晚报·看法新闻(记者洪雪)郭先生发现,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在自己未申请的情况下,将原本免费使用的邮箱变成收费的,在2年多时间里,每月收取5元费用。其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恶意扣费,于是将其告上法院,要求返还扣掉的175元,并给予3倍赔偿。

一审法院判决北京移动只需还钱,无需3倍赔偿后,郭先生不服,提起上诉。近日,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上诉案。在法庭上,北京移动表示,之所以扣钱是因为郭先生变更了手机套餐内容导致的,且诉讼前已开始退钱。该案未当庭判决。

一审

免费邮箱被收费

还钱不用3倍赔

郭先生诉称,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,北京移动自2015年4月开始,每月从其手机盗扣5元资费,该费用为139邮箱使用费,但自己从未申请和使用该项服务。后致电通信公司客服,但仍被继续扣费。另外,北京移动还向他发送了6条关于139邮箱的骚扰短信。

郭先生认为该行为属恶意扣费,故诉至法院,要求北京移动返还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扣除的费用175元,并给予3倍赔偿,同时还要求其书面道歉。

一审时,移动公司辩称,郭先生开通了5元139邮箱业务,由于其此前订购有11元动感网聊套餐,此套餐已包含5元139邮箱业务,故此期间未收取139邮箱业务费用。后郭先生将网聊套餐变更为38元畅聊套餐,此套餐不包括139邮箱业务,所以产生每月5元的139邮箱业务费用。

此外,北京移动给郭先生发送短信并非骚扰,是正常业务。实际上,移动公司已于2018年1月开始退钱,至诉讼前已退还六笔共计30元的费用,不同意赔礼道歉和3倍赔偿。

法院经审理后,判决北京移动退还郭先生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邮箱使用费共145元。

对此郭先生不服,提起上诉。

二审

双方坚持己见不同意调解

11月7日,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上诉案。

在法庭上,郭先生仍然坚持一审时候的诉讼请求,要求在退还175元的基础上3倍赔偿,并赔礼道歉。“移动公司曾返还过你30元吗?”法官问,郭先生表示确有此事,但还款并没有经过郭先生的同意,而是北京移动强行将钱打入到其账户里的。

北京移动与一审时一样,称诉讼前已开始还钱,至于赔礼道歉则不予认可,“因为本案属于合同纠纷,合同纠纷不适用赔礼道歉。”北京移动的代理人说。

对此郭先生反驳称,赔礼道歉是北京移动自己承诺的,并出具了2007年自己与其签订的合同,合同中有明确承诺,如出现错误,北京移动会赔礼道歉的,且自己发现被扣钱后,就拨打了客服电话10086进行投诉,而根据北京移动在其网站上的公告显示,像郭先生这样进行投诉的,将会被自动降级。

“自动降级问题不存在。”移动代理人予以否认。

法官按照规定给双方进行调解,郭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,随后法官表示尊重上诉人的意见,宣布休庭。

延展

电信服务起纠纷

多因不满多收费

北京二中院曾对近5年审理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过专题调研,调研显示,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九成以上涉三大运营商,其中五成以上为中国移动。

调研显示,2013年至2017年,二中院共审结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3件(其中,2013年5件、2014年18件、2015年29件、2016年16件、2017年25件)。案件中,电信用户起诉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有82件,占到总数的八成以上,而电信业务经营者起诉电信用户的有13件,且多因电信用户欠费所致。

从起诉的内容看,在用户起诉电信业务经营者的82件案件中,电信用户认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多收费的情况占很大比例,比较常见的是多收话费、短信费和流量费。针对用户的收费异议,电信业务经营者通常提交计费详单,以证明其收取费用有据可依。而电信用户则对计费详单的真实性往往不予认可,主张计费详单系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,怀疑其有篡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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